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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县入选“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

编辑:本网 | 发布时间:2008-3-27 | 访问人数:

笔者815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,近日,赣县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,此次入选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只有赣县、乐安县等5个县,赣县是我市唯一的入选县。

       据悉,食品安全示范县由各设区市推荐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确定,主要条件是当地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、有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基础、近年来在食品安全工作领域做出了一定成绩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经过一年的建设,省级食品安全工作示范县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要达到县、乡、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100%,县政府对各职能部门和各乡(镇)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率100%;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95%以上,生猪定点屠宰100%;农村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80%,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100%,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80%以上;至少在3个行业30家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等十项指标。